2017年网络安全软硬件招标公告
2017年网络安全软硬件招标公告
2017年网络安全软硬件采购项目(2)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7年网络安全软硬件采购项目(2)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17年网络安全软硬件采购项目(2)
1.2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1.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4采购方式:无
1.5资金来源:其他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
2017年网络安全软硬件采购项目购置主机漏洞扫描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报名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报名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年审合格;经营范围应具备相应内容。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网省公司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
6 | 投标产品需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或国家认证证明。 |
7 | 能够满足询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 |
8 | 若为代理商应具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
9 |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
10 | 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
11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
12 | 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13 | 产品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14 | 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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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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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响应者,2017年7月8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7月10日16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售价1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交标书费信息;
账户名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俊梓 联系电话:***-********
账号:********9007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标书费采用现场刷卡缴费的,需一并提交采购文件购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在系统中提交标书费确认申请并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
4)供应商可在开标日到现场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同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5.响应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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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5.2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供应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5)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7.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室
采购代理机构:刘工 联系电话:***-********/137*****773
8.监督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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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qygdts@sina.com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无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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