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和瓶装水委托经营(第二次)招标公告
桶装水和瓶装水委托经营(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受吉安井大科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校园直饮水系统BOT项目及
桶装水和瓶装水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厂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DZCJYGS2017-CG1
二、项目名称:井冈山大学校园直饮水系统BOT项目及桶装水和瓶装水委托经营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说明: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经营
期限
井冈山大学校园直饮水系统BOT项目
1
1.所供应直饮水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直饮热水不能低于95℃;
2.先期完成校本部学生宿舍的直饮水工程,由投标方现场勘察绘制施工图,投标时报经专家评审后,由中标方按投标时评审过的施工图施工;
3.后期根据业主要求,逐步完成对全校各校区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的直饮水施工,具体由中标方根据不同场所的情况,设计施工安装图,报业主批准后进行施工;
4.项目最终完成要能满足全校2万余名师生直饮水的需求;
5.全校各校区所有直饮水工程的费用由中标方全额投入;
6.中标方只能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向消费者收取直饮水费用;
7.经营期满后,所有直饮水设备必须无偿转让给业主;
8.委托经营的项目是吉安井大科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饮用水服务中心桶装水和瓶装水的生产销售,业主提供的生产场所不得转租转借,不得用于开展其他经营项目。
9. 中标方在服务期限第一年必须为饮用水服务中心购置瓶装水套标机等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并且需提供相应设备发票复印件供招标人保存。设备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6万元(以购置设备发票的金额为准),同时生产小瓶装纯净水进行市场销售。所购置的设备在经营期满后,无偿转让给招标人;
10. 中标方受托经营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饮用纯净水水质标准(CJ94-2015);
11.业主有权对中标方的受托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
12.中标方在服务期限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商全额承担;
13.中标方必须确保受托经营的资产保值增值;
14. 销往校外的桶装水和瓶装水由中标方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
15.销售给井冈山大学师生的桶装水和瓶装水的价格必须报业主审批后执行;
16.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6年
2. 中标方每年必须上交业主管理费用不低于42万元,其中直饮水每年的管理费用不得低于38万元,委托经营的桶装水和瓶装水的管理费用不得低于4万元,两项每年上缴管理费用不低于42万元,具体数额由投标方自主报价。投标商须单独报价,提供分项报价表。
四、经营范围:开展直饮水及桶装水和瓶装水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五、投标商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及以上,公司主营业务为饮用水设备生产销售行业的合法企业。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方所提供的反渗透直饮水净化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投标方所提供的终端管线直饮用水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或其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近三年(2014年或2015年或2016年)在国内其他高校经营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业绩;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并对业主的售后服务作出承诺;
8.投标方所提供的直饮水主要设备为同一产品制造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一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方所提供的反渗透直饮水净化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方所提供的终端管线饮用水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或其代理的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近三年(2014年或2015或2016年)在国内其他高校经营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4、2015、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2017年 7月8日至2017年 7月18日止,每天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66号(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并交纳磋商文件制作及工本费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八、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所有应答文件须密封完好,并于2017年 7 月19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井冈山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将拒绝受理。
九、应答时间及地点
应答时间:2017年 7 月19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井冈山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人:吉安井大科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
联 系 人:王 琴 电话:187*****930
电子邮件:********9@qq.com">********9@qq.com
2017年 7 月 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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