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申报表【271】号要求,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回龙寺实施保护性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回龙寺
2.3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
2.4投资金额:约 180万元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二年内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同样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指2015年7月至今同样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含网页链接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申请人若为湖北省外注册企业,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
3.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最近三个月(2017年4-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企业社保登记证);
3.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是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本人携带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没有提供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十堰市武当路7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茅箭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 系 人:陈文欣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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