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江苏省纤维检验所的中国棉花公证检验盐城基地江苏省纤维检验所办公综合楼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2、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开发区;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816㎡(详见图纸); (3) 计划开工时间及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8月1日,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土建、安装工程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必须是本单位的项目经理,并且能驻现场指挥施工;具有相应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应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投标时不得更换。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初选入围单位进行考察。如投标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7、请申请人于2008年 6 月 26 日16时至2008年 7 月 3 日16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中国棉花公证检验盐城基地江苏省纤维检验所办公综合楼工程施工资格预审资料”,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2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章” 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证书原件[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应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三级项目经理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6)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7)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三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07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凭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或劳动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账户清单需反映最近缴费数及时限)原件核对]和复印件。 以上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证书原件和资料原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核对。 8、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0、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1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要求及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张 明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