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弘德派出所办公楼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弘德派出所办公楼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弘德派出所办公楼建设项目己由红发改发【2014】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其余地方配套。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弘德派出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其中办公楼为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576.1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宁夏弘德工业园经三路东侧,保障性住房南侧,纬三路北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17:30前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nxzfcg.gov.cn)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书》(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原件。
注: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17:30前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成功报名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人: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海彪 联系 人:徐文清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电 话:********916 电 话:0953 *******
2017年7月10日
标签: 办公楼建设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