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次)批复文号韶交规[2016]274号批复单位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韶关市公路局公路养护应急抢险中心项目所在地区韶关市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

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韶交规[2016]274号文《关于对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及韶交基[2017]106号文《关于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韶关市公路局公路养护应急抢险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按相关标准进行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韶关市公路局公路养护应急抢险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韶关南雄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起点位于江西与南雄交界处(K0+000),经界址、乌迳、黄坑、湖口、终点位于南雄市区(K43+580),全长43.5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12米,路面宽为7.5米,采用满铺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25m路肩(含路缘石) +2×3.75m行车道+2.25m路肩(含路缘石);对沿线需部分桥梁、涵洞、排水设施、构造物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本次招标的工程造价约1.43亿元。

2.1.3、计划工期:5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共分一个标类一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备注

G路面工程类

设置一个标段,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根据粤交基函[2015]1245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将采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列从业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等作为本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信息采信依据。对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辅助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

4.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4.4、投标保证金: 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01

公路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8 月1日07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W0knHfdn1T4PjDsrHbYn1Tsr0">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4.6、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提出。投标人在截标前10日(即2017年7月22日下午16:00时截止)停止提出疑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内)。

5.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标段,均售后不退。

5.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6日;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②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③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④广东建设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②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③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④广东建设报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7年 7 月 10 日至 2017年 7 月 16 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时间、网址

2017年7 月 10 日00时00分至 2017年 7 月 16 日24时00分(连续7日内)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网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即2017年7月22日 下午16:00时截止)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以不记名方式上传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报名系统(http://www.sgjyzx.com/)。

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网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 天前(即2017年7月25日 下午16:00时前)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 年8月1日 07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日 09时00分至2017 年8月1日 09时30分;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 09时30分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7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工

办公地址: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电话:0751—*******

8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招标人:韶关市公路局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

养护应急抢险中心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西路鸿泰花园

大桥镇茨菇塘(原东郊收费站)A1栋203房

邮政编码: 512335 邮 政 编 码 : 512026

联 系 人:王工联 系 人 :肖工

电 话:135*****315 电话:****-*******

电子 邮 箱:yjzx0751@163.com电子 邮 箱:ns110bdz@163.com

2017年 7月 10日

附件1: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韶关南雄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省道S342线南雄分水坳至雄州段起点位于江西与南雄交界处(K0+000),经界址、乌迳、黄坑、湖口、终点位于南雄市区(K43+580),全长43.5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12米,路面宽为7.5米,采用满铺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25m路肩(含路缘石) +2×3.75m行车道+2.25m路肩(含路缘石);对沿线需部分桥梁、涵洞、排水设施、构造物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等。本次招标的工程造价约1.43亿元。

2.1.3、计划工期:5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共分一个标类一个合同段。具体见附件1。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备注

G路面工程类

设置一个标段,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详见附件2


附件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G类(路面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小于25亿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均盈利。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本是按最新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财务信息以申请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且还需提供最新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G类(路面工程)

近五年 (201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地完成至少累计150km二级以上(含二级)水泥(或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新、改建或路面改造或大修)施工业绩。

注:“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工程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附以下证明材料:

(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填写的信息为准,能体现上述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4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经理

备选人

1

项目总工程师

1

路桥专业高级职称,累计不少于5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

1

备注:

1、项目经理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3、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表1-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页面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质检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计划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有负责计划累计3年类似工程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注:在广东省注册的企业可以是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乙级造价人员证书。)

道路工程师

4

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桥梁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稳定土摊铺机操作手

2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混凝土拌和楼操作手

2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沥青摊铺机

操作手

2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沥青拌和楼

操作手

6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测量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试验工程师

1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路桥工程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要求。

资料员

1

资料员,至少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备注:投标人不须填报本表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只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八、承诺函)的格式提供人员、设备承诺函。


附件3: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符合规定。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项目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控制价。

(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A):15分

项目管理机构(B):20分

技术能力(D)

财务能力:15分

机械设备:0分

业 绩:30分

履约信誉:20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2

评标价的评审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有效投标价确定:

有效投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控制价的评标价为有效投标价。若大于招标人控制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招标人控制价的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15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4~5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3~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3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1)对本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4~5分;

(2)对本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3~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3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5分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4~5分;

(2)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3~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3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2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1)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6分;

(2)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均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加2分;

(3)每担任1个类似项目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的,加1分,最多加2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1)项目总工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6分;

(2)总工程师及备选总工程师的累计类似工程经验均在15年以上的,加2分;

(3)每担任1个类似项目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1分,最多加2分。

2.2.4(3)

评标价

评标价的排序

2.2.4(4)

其他因素

财务能力

15分

(1)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9分;

(2)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在2亿元基础上,每超过1亿元(尾数不计)加 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3)近三年年均完成营业总收入在25亿元基础上,每超过5亿元(尾数不计)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4)近三年连续盈利加2分。否则不加分。

业绩

30分

业绩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得18分;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地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在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标准基础上,水泥砼(或沥青)二级公路以上(含二级)路面(新、改建或改造或大修)里程每超过15km(尾数不计) 加1分,最高加12分。

履约信誉

20分

1、信用等级分值(10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份得分分别为10、9.5、8.9、7.3分。

注:

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的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而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一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

③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履约情况(10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若自2016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4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l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九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及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存信封。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第一信封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报价。

(三)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按照第二信封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2.2.2

本条款表述为:评标价的评审

2.2.3

删除本条款

3.1.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款第(2)、(3)、(4)条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D。

除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委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3.5

增加3.5款“定标原则”:

3.5.1按上述评审办法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招标人可采用按招标文件规定认定的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 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由评标委员会时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认其名次;

3.5.2按照上述第3.5.1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

3.5.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备注:“评标办法” 前附表是“评标办法”正文的响应内容的补充、细化,投标人应结合“评标办法”正文和“评标办法” 前附表两部分内容仔细阅读“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对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发布人深圳市粵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7-07-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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