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阳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阳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污水处理运行费(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ZFS公-2017-072

2.招标内容:共一包,包括污泥处置21000吨。污泥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处置服务费包含运输费、计量费、处置费等相关费用。(详细数量、技术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资预算*******元。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6.阳泉市污水处理厂联系人及电话:巩武涛186*****012地址:阳泉市平安路东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岳世芳魏江****-*******-***

7.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阳泉市污水处理厂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8.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8:30—9:00(逾期拒收)

9.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9:00

10.开标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阳泉广播电视大学五层)

11.参加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有机废弃物处理或污泥处置资格;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3)有效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开户许可证(原件);7)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对企业、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8)提供2017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人员花名册及2017年近三个月的企业纳税缴纳证明(原件);9)2016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0)如有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近三年服务业绩合同(原件);11)其它相关证件。

注: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本项第4、5条所要求的证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泥处置 运行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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