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湖岸西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湖岸西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以《关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湖岸西路道路工程立项批复》(广清管函[2017]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现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湖岸西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湖岸西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3-*******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量:湖岸西路起点为省道S114,终点为省道S256,呈东西走向,道路总长度约为3.2公里,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43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21168.09万元。 2、监理内容:本项目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3、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 五、标段划分: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柒仟捌佰伍拾柒元叁角陆分(¥*******.36元)。 六、资金来源:由园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 (1)银行保函时,开标时递交原件。 (2)银行转账时,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在开标时需递交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十、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在有效期内。 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装订进投标书内),但如中标,须按规定完善参加投标时拟派的其他人员的相关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已申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D级或以上; 6、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7、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3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清远市石角镇广清产业园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如不缴交则不予受理该单位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63-899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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