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招标公告中心就“物资供应站加油站工程 ”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告
沈阳市政府招标公告中心就“物资供应站加油站工程 ”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告
受沈阳市消防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物资供应站加油站工程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物资供应站加油站工程
2. 招标项目编号:2007-0608(2)/CG(P)********
3. 招标采购内容:物资供应站加油站工程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房屋建筑总承包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机电安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无需踏勘现场。
(图纸领取:请联系 陶先生 电话:135*****355)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7月10日15时整,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壹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辽财非[2007]507号”文件和“辽价函[2008]15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7月17日13: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政编码:110003
招标文件咨询:王宇飞 ***-********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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