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北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洲城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洲城三期项目已由赵县发展改革局 赵发改核字【2017】7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赵发改招标核【2017】32号,项目业主为河北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河北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洲城三期设计施工EPC项目 2.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赵县西朱家庄村南。东至澄波街、南至庆源路、西至春华街、北至引源路。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9651.14平方米(折44.48亩),总建筑面积为7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6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300 平方米。 2.3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2.4招标编号: HYBT17018 2.5计划工期:10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965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6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3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楼、幼儿园、商业楼、配套公建及地下建筑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53200平方米,分别为18F/2D住宅楼3栋和7F/1D住宅楼6栋,共可容纳674户;幼儿园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30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地下机动车车位为455个,地上机动车车位219个。容积率为1.91,绿地率为35.1%,建筑密度为23.51%。 2.8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约9664.5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及以上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10 日08:30:00至 2017年 7.月 14日17:30:00(北京时间),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版块自动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08:30:00至 2017年 7.月 14日17:30: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款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翟营大街支行 账号:**************** 户名:李洋 备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后需拨打132*****147以确认到账情况。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8 月 3 日9时00分,地点为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强路97号邮政局四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赵县建设西路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万 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邮 编:051530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吕军营联 系 人:武楠 电 话:133*****389电 话:132*****147 传 真:****-********传 真:****-********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