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广场、示范街文化提升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广场、示范街文化提升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广场、示范街文化提升服务工程
招标公告
依据“南采计备【2017】1072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拟就城区广场、示范街文化提升服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XY2017C017
二、项目名称:城区广场、示范街文化提升服务工程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四、采购内容:城区各大文化广场及示范街各大主干道文化建设提升服务工程,工期:3个月,质保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起1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3、提供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17年4月--6月任一月份即可)。
5、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实行综合评分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6号市医保局5楼501室)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二)招标文件每套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31日15 时 00 分, 地点为:南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四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保都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大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城区虎头山路6号市医保局5楼501室
联 系 人:程光华
电 话:189*****528
邮 箱:********18@qq.com">********18@qq.com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
2017年7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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