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堂、骨灰堂、陈列馆、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纪念堂、骨灰堂、陈列馆、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孝感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招标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骨灰堂、陈列馆、办公楼工程,已由孝计投字(2004)205号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4300平方米、结构类型砖混。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内容。

(2)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城区书院街光明村。

(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7月30日,工期180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可对上述烈士陵园纪念堂、骨灰堂、陈列馆、办公楼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5年6月22日至2005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份/元人民币,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5年6月29日9:00时以前送到招标人。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烈士陵园纪念堂、骨灰堂、陈列馆、办公楼工程(工程项目和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5年6月30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办公地址: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陈萍
  
  
  
  日期:2005年6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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