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供水分队器材装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供水分队器材装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供水分队器材装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迪庆州公安消防支队购置供水分队器材装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诚邀具有资格和相应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QHR*******
2.招标内容:详见标书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5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公安部消防局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强制认证证书(3C)。
3.提供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技术成熟、性能稳定。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委托书,并附制造厂商复印件。
6.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任何不良记录(时间截点为2017年 8月 1 日17:30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存档备案
3.2税务登记证(原件)并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存档备案
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存档备案
3.4代理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名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5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于2017年 7 月11 日至2017年7 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迪庆香格里拉市坛城旺角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 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云南省迪庆州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5号门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迪庆藏族自治州门户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李美强
电 话:159*****104
招标代理机构:迪庆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琴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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