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建管方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控制中心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坐落于卫星路与黄山街交汇处的西南侧。总建筑面积175037.9平方米,地上最高32层,地下3层。
地下建筑面积51796平方米,地下共3层。本次主要是对地下部分防空地下室人防防护设备进行招标。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0日,总工期 533日历天。其中:门框须于8月5日前安装完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发包人具体要求按时完成门的安装及孔洞封堵等工作。
2.4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防护设备(人防门、金属防护窗)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穿墙管孔封堵施工等相关服务,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能力。
3. 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商。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并经当地人防部门书面备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人防防护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人防设备安装工作5年(含)以上,并担任过至少一项人防设备安装工程负责人职务。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4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下载招标文件。
********8">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和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0">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陈碧云、刘晓峰 电话:****-******* 传真:****-******* | 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闫康 电话:****-******* 传真:****-******* |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栋8层2单元 联系人:罗扬、王军凯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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