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工程钢材、水泥、减水剂、柴油、PC管桩、钢筋焊网、钢绞线、型钢、土工材料、PVC排水管、桥梁伸缩缝、橡胶支座、锚具、金属波纹管、声测管、生石灰、生石膏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工程钢材、水泥、减水剂、柴油、PC管桩、钢筋焊网、钢绞线、型钢、土工材料、PVC排水管、桥梁伸缩缝、橡胶支座、锚具、金属波纹管、声测管、生石灰、生石膏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工程

钢材、水泥、减水剂、柴油、PC管桩、钢筋焊网、钢绞线、型钢、土工材料、PVC排水管、桥梁伸缩缝、橡胶支座、锚具、金属波纹管、声测管、生石灰、生石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CC-2504W-2017-040

********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高高速公路溧阳至高淳段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溧阳至高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5)12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第一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及工程施工需要,承办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本项目钢材、水泥、减水剂、柴油、PC管桩、钢筋焊网、钢绞线、型钢、土工材料、PVC排水管、桥梁伸缩缝、橡胶支座、锚具、金属波纹管、声测管、生石灰、生石膏(详见3.2招标内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起点接拟建的溧广高速公路南渡枢纽互通(K0+730.414),路线向西于湖头村南侧跨越周城河,在前留村西北侧跨越大溪河,在东周村东北侧跨越芜申运河,在芮家圩跨越溧阳市县道001,终于塘南村东北方向(K8+000),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全长7.27km。工程造价3.09亿元,工期24个月。

3.2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招标方式

GC-01

钢材

各种

5624.67

2017-8-1~2019-3-31

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溧高高速公路一标

公开招标

GC-02

钢材

各种

5448

SN-01

水泥

各种

39500

SN-02

水泥

各种

39500

SN-03

水泥

各种

35000

JSJ-01

减水剂

1%掺量

500

CY-01

柴油

0#

1000

GZ-01

PC管桩

φ400mm*95mm

18088

GJW-01

钢筋焊网

D10

632

钢筋焊网

D12

95

钢筋焊网

D16

22

GJX-01

钢绞线

Φs15.2

1059

TGCL-01

复合土工膜

400g/㎡

36500

钢塑格栅

80KN

17220

单向土工格栅

50KN

60000

无纺土工布

300g/㎡

15000

软式透水管

直径8cm

5350

PSG-01

PVC排水管

直径11cm

2390

PVC排水管

直径30cm

2560

SSF-01

桥梁伸缩缝

D60型

208.8

桥梁伸缩缝

D80型

223.8

桥梁伸缩缝

D160型

276.1

桥梁伸缩缝

D240型

26.5

XJZZ-01

板式橡胶支座

GYZ450×84(NR)

592

板式橡胶支座

GYZF4300×65(NR)

448

板式橡胶支座

GYZF4250×65

104

板式橡胶支座

GYZ250×63

208

板式橡胶支座

GYZF4250×76

208

板式橡胶支座

GYZ250×74

416

盆式橡胶支座

GPZ(2009)20SX

4

盆式橡胶支座

GPZ(2009)20GD

2

盆式橡胶支座

GPZ(2009)20DX

4

盆式橡胶支座

GPZ(2009)4SX

4

盆式橡胶支座

GPZ(2009)4DX

4

板式橡胶支座

GYZ400×69(NR)

80

MG-01

锚具

JL32锚具张拉端

1264

锚具

JL32X锚具锚固端

1264

锚具

BM15-3

732

锚具

BM15-3P

732

锚具

M15-3

96

锚具

M15-4

2272

锚具

M15-5

5200

锚具

M15-6

3016

锚具

M15-10

64

锚具

M15-10P

64

锚具

M15-12

40

锚具

M15-15

120

锚具

M15-17

480

BWG-01

金属波纹管

D内=50mm

1176

金属波纹管

D内=55mm

104720

金属波纹管

D内=70mm

19724

金属波纹管

D内=90mm

14023

金属波纹管

60×25内

9665

SCG-01

声测管

Φ50*1.2mm

28000

SSH-01

生石灰

40000

SSH-02

生石灰

25000

SSH-03

生石灰

32176

SSG-01

生石膏

639.45

SSG-02

生石膏

781.55

具体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钢材

4.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钢材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1.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1.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1份。

4.1.4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2016)至少二份国家或铁路、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4.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1.6其他: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1.7本包件只接受以下生产厂家生产的钢材参与投标,见下表:

序号

生产厂家名称

钢号

1

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

2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沙钢

3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永钢

4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莱钢

5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马钢

6

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马长江

7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钢

8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莱钢永锋

9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

4.2水泥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4.2.2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3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4.2.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2.4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出具近三年(2014-2016)3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4.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2.6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标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

4.3减水剂

4.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年产量在3万吨以上;

4.3.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3.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 8076-2008标准要求。

4.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4柴油

4.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4.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4.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 19147-2013 标准要求;

4.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5 PC管桩

4.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日生产能力不低于3000米;

4.5.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5.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6钢筋焊网

4.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6.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6.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6.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7钢绞线

4.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钢绞线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年产量在10万吨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7.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7.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7.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8土工材料

4.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

4.8.2土工材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8.3生产商具有近二年(2015-2016)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8.4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2014-2016)2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4.8.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8.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4.9 PVC排水管

4.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9.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9.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9.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0桥梁伸缩缝

4.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拒绝代理商投标;

4.10.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2015、2016年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15-2016)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10.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JT/T 327-1997标准要求;

4.10.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0.5本包件只接受以下生产厂家参与投标,见下表:

序号

生产厂家名称

1

江苏华东路桥构件科技有限公司

2

江苏新远路桥构件有限公司

3

江苏平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4

江苏万宝桥梁构件有限公司

5

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常熟市双惠路桥工程构件有限公司

7

江苏润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8

上海澎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9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10

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1

成都大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12

四川双建路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3

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4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5

衡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17

衡水贵平工程橡塑有限公司

18

山东公路机械厂

19

宁波路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1橡胶支座

4.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橡胶支座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11.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11.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20688.4-2007标准要求;

4.1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1.5本包件只接受以下生产厂家参与投标,见下表:

序号

生产厂家名称

1

江苏华东路桥构件科技有限公司

2

江苏新远路桥构件有限公司

3

江苏海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4

江苏扬州合力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5

江苏万宝桥梁构件有限公司

6

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常熟市双惠路桥工程构件有限公司

8

江苏平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9

江苏润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0

上海澎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1

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2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13

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4

成都大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15

四川双建路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6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7

衡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

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19

衡水贵平工程橡塑有限公司

20

宁波路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2锚具

4.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锚具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锚具年产量在50万孔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12.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12.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T14370-2007标准要求;

4.1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2.5本包件只接受以下生产厂家参与投标,见下表:

序号

生产厂家名称

1

江阴法尔胜毅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2

江苏华信预应力制品有限公司

3

南京发达铁路预应力设备有限公司

4

江阴华力胜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5

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

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7

柳州华威合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8

新津滕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9

成都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

浙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四川双建路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2

新津三桥预应力有限公司

13

开封亚光预应力股份有限公司

14

开封强力胜集团锚固技术有限公司

15

杭州富锚机械有限公司

4.13金属波纹管

4.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13.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13.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1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4声测管

4.1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声测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14.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14.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1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5生石灰

4.1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石灰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年产量在5万吨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15.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15.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 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1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6石膏

4.1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生石膏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年产量在3万吨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16.2近三年内(2014-2016)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公路大中型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和出具近两年(2015-2016)财务报告及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4.16.3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2016)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16.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视为弃标。

4.17本次所有招标物资不接受联合体和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及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

********8">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104国道安顺燃气加气站旁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标书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5.2 钢材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0元,水泥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500元,钢绞线、柴油招标文件包件售价1000元,生石灰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500元,其他包件各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转帐至下列账号(详见7.联系方式内容),同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5.3 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9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17年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104国道安顺燃气加气站旁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网站发布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溧高高速公路LYG-LY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104国道安顺燃气加气站旁

邮编:213374

联 系 人:汤孝思,谢恳华

电话:186*****377135*****627

传真:

电子邮件:********7@qq.com">********7@qq.com

开户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溧高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61 0150 1025 0052 5430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07日

附表一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件号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膏 生石灰 声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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