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地方税务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鲁区地方税务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鲁区地方税务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平鲁区地方税务局会议纪要【2017】第8号文决定采购,招标人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鲁区地方税务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朔州市平鲁区。
2.3 招标内容:电子设备采购。
2.4 交验期: 按合同约定
2.5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2.6招标编号:HCZB-********
2.7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包括电脑、平推式票据打印机、黑白激光打印机、彩色激光打印机及办公软件等货物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包括Q3全彩显示屏及Q4全彩显示屏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3.2有提供合同项下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资质;
3.3投标人要求为生产商或取得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4第一标:具备金税三期税务系统的专业服务人员,并提供技术人员的培训认证证件。
第二标:经营范围具有从事传媒类显示屏经营、设计及安装的营业资格,并提供报价产品的3C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环境(环保)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朔州市朔城区宝源商务16楼会议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一标报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具备金税三期税务系统的专业服务人员,并提供技术人员的培训认证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同类业绩两项(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公告期间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的厂家资料(厂家授权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标报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提供报价产品的3C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环境(环保)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同类业绩两项(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公告期间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是经销商需提供的厂家资料(厂家授权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 朔州市平鲁区
邮 编:036800
联 系 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朔州朔城区开北延路2号
邮 编:036002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53*****879
电子邮件:sxszzbgs@163.com
开 户 行: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
账 号:****************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设备 税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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