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办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口岸办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口岸办办公区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口岸办办公区物业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YLCGS2017-007G 三、采购人名称: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榆林市新建北路原榆林宾馆2号楼 联系人:刘源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榆林市新建北路原榆林宾馆2号楼3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标段:物业服务:采购预算:220万元。 二标段:餐饮服务:采购预算:83万元。 三标段:餐厅设备:采购预算:49 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投标供应商只可选择其中某一标段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六、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的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第三部分)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 (4)二标段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5)三标段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商用净水器、末端管线机、立式直饮机)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厂家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 2、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领取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列(1)-(5)项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供应商资格。 (3)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分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4)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9日时止(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2、领取地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301室); 3、文件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 4、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向综合科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3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5000.00元,以标段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5、标书领取:武琴 刘通 联系电话:****-*******; 邮箱:ylsjzfcgzx@163.com 八、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和地点: 一标段(物业服务):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09: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09:30时; 3、开标地点:雁苑宾馆(西安市雁塔区雁引路副一号,雁塔北广场正东侧脸谱公园内)。 二标段(餐饮服务):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09: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09:30时; 3、开标地点:雁苑宾馆(西安市雁塔区雁引路副一号,雁塔北广场正东侧脸谱公园内)。 三标段(餐厅设备):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09: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09:30时; 3、开标地点:雁苑宾馆(西安市雁塔区雁引路副一号,雁塔北广场正东侧脸谱公园内)。 九、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柴瑞科罗丹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榆林西沙支行 账 号:1028 1705 7898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七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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