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部分学校摄录编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的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高清专业摄像机”主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1年质保承诺书;5)投标人须提供 “非编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2年质保承诺书;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部分学校摄录编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7545) 3、预算编号:08-17-135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普陀区部分学校摄录编设备项目,采购预算:2400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240000.00元(国库资金:2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10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17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7-10 14:00:00至2017-07-17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报名资料并同时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材料核查及购买文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8-02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