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粮食高产创建(B包马村镇玉米)“一防双减”统防统治药剂及飞防作业招标公告

嘉祥县粮食高产创建(B包马村镇玉米)“一防双减”统防统治药剂及飞防作业招标公告

嘉祥县粮食高产创建(B包马村镇玉米)“一防双减”统防统治药剂及飞防作业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嘉祥县农业局
    地址:嘉祥县建设北路59号
    联系方式:(0537)Tel:*******;Email:jxxny.jbgs@163.com
    项目联系人:王冬霞
    联系电话:132*****689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嘉祥县粮食高产创建(B包马村镇玉米)“一防双减”统防统治药剂及飞防作业采购项目
    项目背景:

本次项目为马村镇粮食高产创建物质采购,包含:农药1.5吨及飞防。
    项目预算:50万元,其中:预算资金50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G03其他服务1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
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开标时需要提供以下有效期内的飞防资质证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民航总局核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林有害生物防治);(复印件加盖飞防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拥有飞防飞机至少3架,拟投入本项目的飞机载重≥600KG直升机,拥有自主权(拥有所有权,以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三证必须为同一家公司的名字且缺一不可);(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飞防单位公章)
5、为保证本项目的安全及可行性,飞防中的驾驶员必须具有民用航空器两年及以上驾驶员执照、航空人员近一年内的体检合格证。飞防公司应提供无安全事故,次生灾害发生情况承诺函。
6、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3年内;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3其他服务

药剂名称、参数

药剂数量(吨)

飞防面积(万亩)

要求

5.7%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性粒剂

0.75

5.0

飞防飞机为载重≥600KG直升机,拥有自主权;包装为:25Kg/桶

30%己唑醇悬浮剂

0.75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3其他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安全要求(标准)
合格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3日
  六、提修改建议的途径
⒈通过采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向其提交修改建议;
⒉点击链接提建议:提交采购需求修改建议

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⒈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⒉第二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在正式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应当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提交采购建议书时,应当将经公示完善后的采购需求和征求的意见建议一同交付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8时15分06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飞防作业 药剂 统防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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