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法制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岭镇彭白法制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岭镇彭白法制广场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符合招标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大岭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DL2017-YB004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岭镇彭白法制广场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大岭镇彭白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大岭镇彭白村
(四)工程造价:48.002715万元
(五)工程规模:新建法制广场2393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村委自筹
(九)市外企业:市外企业需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备案方可进场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①、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专业为市政工程;
②、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市政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所有人员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交凭证;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上岗证或由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以上所提及的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核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携带上述资料到大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9600元人民币(由本工程造价2%确定),由投标人从其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大岭镇财政结算中心账户,未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大岭镇财政结算中心;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新路分理处;账号:8002 0000 0021 94175)。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24日下午14:30-15:30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递交到大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逾期恕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7月24日15:30时在大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岭镇彭白 大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周立峰联系人:徐碧云
联系电话:186*****999 联系电话:*******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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