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闽顺2008招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长乐市农业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07]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农业中学,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市农业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80万元;招标项目为福建省长乐市农业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范围为土建、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无;
2.2建筑面积:3064平方米;
2.3结构类型:框架
2.5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施工现场已达到三通一平要求,具备施工条件
2.6资金来源:松下镇负责工程造价的10%,余下建设资金以危房改造名义由市里负责筹措解决。
2.7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松下垅下村长乐市农业中学内 ;
2.8开工日期:为办理有关手续后发包人通知开工的时间。
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承包人整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工 期:180 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总承包施工企业资质,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且需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6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陆万圆整)的投标保证金。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年 6 月 30日至 年 7月 4日,每日上午 9时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图纸每套售价为(500),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 7月 24日 10时 0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农业中学
办公地址:长乐市松下垅下村
传真或电子邮件:fjlsm666 @126.com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96号
日 期 2008年 6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