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采购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采购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17-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斌

项目联系电话:022-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长城大道与北外环交口

联系方式:刘斌 183*****5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二)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要求为天津本地企业或在天津设有固定服务机构,投标人如果不是视频会议MCU制造商,需提供视频会议MCU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至2017年07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红章)原件备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5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签: 视频会议系统 消防支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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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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