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延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长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延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且具备承担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YA-2017-039
三、采购人名称:延长县人民医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包:除颤仪、数字化移动X线摄影机、数字遥测监护系统、全自动内窥清洗消毒机;(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272.00万元
第二包:眼底相机、无痛分娩仪、结肠水疗仪、降温治疗仪;(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105.00万元
第三包:冷敷机、骨创伤治疗仪;(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26.00万元
第四包:耳鼻喉科鼻动力系统手柄;(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21.0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
3、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须提供身份证);
4、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2份;
6、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一个包进行投标。
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栋一单元2504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栋一单元2504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张欢 ****-*******(代理公司)雷蕾****-*******(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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