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眼科医院白内障超声乳化仪治疗车急救车等设备招标公告

深圳市眼科医院白内障超声乳化仪治疗车急救车等设备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眼科医院所需白内障超声乳化仪、治疗车、急救车等护理常规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OTC*******
  2、项目名称:深圳市眼科医院白内障超声乳化仪、治疗车、急救车等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01包:设备名称:白内障超声乳化仪数量:贰套
  02包:设备名称:治疗车、急救车等护理常规配套设备数量:壹批
  (详见www.sz-otc.com)。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27日至2008年7月15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F、G座。
  5、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7月18日14:30(星期五)(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F、G座。
  8、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适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4)01包(白内障超声乳化仪)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销售代理证书或设备制造商(合法代理商)针对本次投标开具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是设备制造商的除外)。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1)营业执照、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4)、5)项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真标、田智涛
  联系电话:0755-****************
  传  真:0755-********
  电子邮箱: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F、G座
  邮编: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号:***************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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