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公安局_反恐装备采购

黑河市公安局_反恐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HHC[2017]0319


黑河市公安局_反恐装备采购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黑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黑河市公安局_反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河市公安局_反恐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HC[2017]0319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3,20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商品名称

数量/单位

类别

特警专用地形车

6辆

其他专用汽车

特警专用摩托车

10辆

两轮摩托车

特警布障车

1辆

清障车

便携式安检门

3套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手持金属探测器

20支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排爆机器人

1套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反恐侦查定位车

1辆

商务车

自动升降器

1套

防护防暴装备

搜爆服

1套

防护防暴装备

排爆服

1套

防护防暴装备

背负式催泪喷雾驱散器

1台

防护防暴装备

五、交货期限、地点:

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每超过供货期1天,扣除应付货款金额的1%作为罚金。(高校如遇寒暑假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学之日起某月某日签订,合同履约时间应为开学后某月某日);

2、交货地点:黑河市公安局。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查询内容须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采购设备特警布障车、便携式安检门、排爆机器人、自动升降器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生产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加盖生产制造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出现故障问题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承诺函;

(3)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近6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5月)在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将使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的一种进行现场审核:?去当地社保局查询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拍摄成照片)打印件同时拍摄视频材料(查询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到当地社保局大厅的指纹查询机器查询,查询结果拍摄成照片并附在报名材料中。视频材料为报名时出示验证使用,如无视频信息将拒绝报名。拍摄要求:在社保局大厅查询个人信息视频,视频要求有显示社保大厅的名称、环境、工作人员等情况,最后停留在投保人查询结果上,要求拍摄图像清晰和打印信息高度一致)?如企业能通过社保app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报名时由供应商使用手机登陆个人社保app进行核实;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其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要求者,请到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项目(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止(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只有在黑河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凡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五个工作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本公告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八、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黑河市公安局、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质疑文件标准格式》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招标文件公示期内不接受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如参加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质疑书。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2日14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有权拒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开标大厅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01室)开标大厅。

十二、供应商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亲自递交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三、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第一包

640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须从其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提交,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必须一致;

请在2017年08月01日下午16:00前(含01日)到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号:313261066664

账号:***************

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8003)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人:黑河市公安局

地址:黑河市

联系人:初先生

电话:*******,189*****66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

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3*****566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反恐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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