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谈判编号:GMTC083Z341ZHJ341JO)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实施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跨柏苑路龙门架
采购表编号:文(08)0244
项目完工及验收时间:在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简要内容:[显示屏数量:1个]
(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1.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有合法的广告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2.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08年6月30日 至2008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获取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售    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3.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08年7月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起;
2)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7月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1)谈判开始时间:2008年7月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    话:****-********
联 系 人: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电    话:****-********
传    真:****-********
E-mail: *******@163.com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8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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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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