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中、城西、金仓湖派出所社会面治安监控租赁招标公告
2017年城中、城西、金仓湖派出所社会面治安监控租赁招标公告
TCCXCG-CY-*******号招标公告
经太仓市城厢镇政府采购办公室[2017]城采管办批(066)号审批单批准,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其所需采购的2017年城中、城西、金仓湖派出所社会面治安监控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2017年城中、城西、金仓湖派出所社会面治安监控租赁
数量:1次 服务期限:3年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三、投标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须提供类似社会面治安监控项目业绩,企业类似业绩为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后社会面治安监控租赁项目或社会面治安监控建设项目(含维护服务)合同。
四、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19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12@qq.com">********12@qq.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企业简介;
(3)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投标联系人姓名、随身电话、单位电话;
(4) 类似项目合同等扫描件(注:类似项目合同中供应商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用Word文档编辑并制作压缩文件发送邮件,非电子邮件报名者不予接受,逾期报名者无效,内容不全者无效。邮件标题格式如下:“2017年城中、城西、金仓湖派出所社会面治安监控租赁—***公司”,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等。
报名人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我单位确认(联系人:李强,电话:138*****812)。
五、经确认过的报名单位请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14:00-15:00到太仓市长春北路5-15号3楼 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15:30在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购买标书领取相关招标资料(标书300元/份,售后不退),听取业主方需求介绍。
资格预审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电子邮件报名材料一套(书面材料装订成册,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公司或分公司)、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均须提供原件核验,且与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资料相符,未提供原件核验或资料缺陷则资格预审不合格,报名无效,不予出售标书。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六、投标答疑
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7月25日16:00前以把答疑内容发送到********12@qq.com">********12@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812。
七、递交投标文件信息、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 9日13:30-14: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长春北路5-15号3楼 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14:00
开标地点:太仓市长春北路5-15号3楼 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特别说明:如投标报名响应的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前来(或放弃)投标,请最迟务必于开标日前一天电话(书面)通知我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否则,因诚信原因,可能会影响到该投标人以后在类似项目的投标。
八、中标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金额为:按中标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通知要求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75%计取(含专家评审费)。
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北京时间)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娄东支行
(4)交纳办法: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于交纳截止时间前汇入上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未中标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十、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签订正式合同前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中,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款)。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长春南路238号
联系人:费杰 联系电话:0512 -********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长春北路5-15号3楼
联系人:李强 传真: ****-******** 电话: 138*****812
邮编: 215400 E-Mail:********12@qq.com">********12@qq.com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李强
十二、监督部门: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需对现场环境等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诚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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