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D(2017)035CG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二十九路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联系方式:****-******* 189*****158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5.1采购内容及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内容: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简要规格描述: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值班室摄像机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5.3采购预算:191728.35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6.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4须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5供应商须具备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书);

6.6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6.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并出具了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获取: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7 月12日至2017年 7 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8.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8.3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8.4文件获取方式: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至获取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14:30前。

9.2磋商时间:2017年7月24日14:30整。

9.3磋商地点: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189*****158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17年7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视频会议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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