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防洪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GLS-2005-08
1.宁海县城市防洪工程科技园区花山渠工程,招标工作按照“宁海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已办理了申请手续,并经审查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宁海县城市防洪工程科技园区花山渠工程,建设规模:380米
招标范围:防洪渠工程。建设资金采用自筹方式。
2.2 工程地点: 宁海县科技园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7月份,工期为8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报名,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规定的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或堤防工程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为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5.报名地点: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报名起止时间: 2005年6月21日8:30时起—2005年6月23日16:00时止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⑥其他资料;⑦有效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以上各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红章)无效的后果自负。
上述资料于报名截止前送至宁海县招投标交易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县外企业如果中标的,则必须在中标后15天内在宁海县设立分公司,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7、预计于2005年6月24日10:00时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均应属实,一旦发现无效或提供假资料的,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招 标 人:宁海县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跃龙街道北斗北路110号(潘天寿广场西侧)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315600
联 系 人:魏若宁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城关桃源中路131号401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315600
联 系 人:陈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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