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网改造物资分拣配送服务框架二次招标公告
农网改造物资分拣配送服务框架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农网改造物资分拣配送服务框架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市供电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不足法定人数,现进行二次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农网改造物资分拣配送服务框架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农网改造物资(设备类、金具类、线材类、铁件类)的分拣、码放和配送;工作范围:分拣配送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农网改造各类物资到恩施市各乡镇的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两年。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农网改造物资分拣配送服务框架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经营范围须包含运输、吊运服务、装卸服务等业务;
3.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类似业绩;
3.3、熟悉货物吊运安全知识、电力器材型号、规格及电力仓储业务者,有电力物资分拣配送经验的投标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
3.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两份(见本公告后附)营业执照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同时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须按以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分别提供以上条款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件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文件出售室(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0 时3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恩施市供电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9*****3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718-*******
传 真:0718-*******
电 子 邮 箱:eszj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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