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稷山县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稷山县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投资发[2016]2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稷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稷山县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140*****591********1
2.3建设地点:稷山县稷峰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
2.4 招标内容:新建实验室150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 工 期:12个月
2.7 投资金额:约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1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17日17时3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E140*****591********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 户 单 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24170
行 号:********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稷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稷峰西街
邮编:043200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39*****9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2号楼1单元202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燕先生
电话:****-****************89
电子邮件:sdtmycz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检测中心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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