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外语校园接收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外语校园接收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就外语校园接收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GDZC-2008-03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子良楼A-255、257)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子良楼A-255、257)
八、开标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子良楼A-255、257)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
交付方式:现金/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供应商拷取招标文件时,请按规定向浙江工业大学财务部门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4,000.00),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被视为不符合要求而不予受理其投标。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在学校“招标信息”网页发布“中标公告”后,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授权人来校退还本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本金,中标供应商请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校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另行选择其他中标供应商,原定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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