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车用尿素水)加注设备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SXRQZB2017-010
四、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六路1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绿地中央广场蓝海第四座1单元1502室
联系人:王工李工
联系方式:***-********137*****747 183*****983
电子邮箱:sxrqgczx@163.com
六、招标范围、数量、及其他
本批次招标项目设备是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地市分公司加油站安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2017年计划建设柴油尾气净化液加注设施加油站30座,设备选型选用四种形式加注机:一体机,一体机+加注机,地上罐+多台加注机,地下罐+多台加注机;中标单位数量为2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金来源 :100%自筹,并已落实
八、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2、具有本项目产品防爆证书、产品测试报告。
3、具有2014年至今已完成同类业绩(以合同原件并匹配相关发票为准至少5个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07月11日至2017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绿地中央广场蓝海第四座1单元1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8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绿地中央广场蓝海第四座1单元1502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十二、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绿地中央广场蓝海第四座1单元1502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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