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街道聚银路聚潮路桥梁 工程招标公告

江口街道聚银路聚潮路桥梁 工程招标公告

奉化市江口街道聚银路、聚潮路桥梁 工程

招标公告

类别 :建筑工程

交易号:FHJZ08039期  2008年7月2日

招标单位:奉化市新兴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法人代表: (盖章)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奉化市江口街道聚银路、聚潮路桥梁工程

工程地址:奉化市聚银路、聚潮路

工程造价:164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程规模:聚银路桥梁跨度13米、聚潮路桥梁跨度16米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叁级及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

建造师)

安全员:1名

招标范围:聚银路桥梁及聚潮路桥梁

报名单位须提供资料:

1、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专业交易员证(未办理上述二证的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企业详见奉招投[2005]2号文件向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进奉施工许可登记后方可向本中心申请办理,对已办理临时证的也需按同样方式重新办理,文件请查阅奉化市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fhbidding.com/news/view.asp?id=47)

2、投标报名单(一式二份,可从奉化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6、投标单位在奉化市半年内必须无“入围后擅自放弃投标”行为,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企业须凭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记录,且在投标报名至投标截止期内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投标单位或从业人员拒绝投标;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除报名阶段外,应全过程按规定时间参加招投标活动,反之视作自动弃权;8、投标企业及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参加投标报名,否则取消其投标人资格;9、报名的投标单位须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后全部参加。

报名保证金数额: 叁 万元,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保证金须以非现金方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形式)支付,且投标人出具的合法票据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经资格符合性审查后,未能通过审查的单位可申请退还(不计息)。

收款人名称:奉化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分理处,帐号:****************094

报名时间:2008年7月 2 日9:00时至2008年7月8日16:00 时止;

地点:市招投标中心业务一科

监督部门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经办人及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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