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内。建设单位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0t/a乙炔法生产聚氯乙烯催化剂工程汞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投资:1000万元。
地理位置: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内。
现有工程概况: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已建成600t/a氯化汞生产装置1套,10000t/a氯化汞低汞触媒生产装置1套,10000t/a汞回收装置1套,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及行政服务设施。
技改工程概要:现有工程中的氯化汞生产装置和氯化汞低汞触媒生产装置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不变;汞回收装置维持原生产规模,新增蒸馏炉单独处理废低汞触媒,配套相应的公辅工程;新增危险废物仓库2座,对原料和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欢春
电话:****-*******
E-mail: ********@qq.com">********@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4003号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罗述华
电话:****-*******
E-mail: ********1@qq.com">********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汞回收装置技改后工程分析,对技改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案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兵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取得评估文的报告书送兵团第七师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兵团第七师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兵团环保局。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兵团环保局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兵团环保局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建设单位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等进行调查。
(5)兵团环保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是否支持现有项目的技术改造;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持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4)对本次公众参与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九、公告说明
(1)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克拉玛依拓源化工有限公司。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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