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 如皋卷烟销售部综合楼主楼1-3层装饰工程 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项目地点及规模:主楼1-3层室内装饰装潢工程(含一层走道、雨蓬,二层玻璃幕墙),面积1550平方米。 2、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7月12日—2008年9月2日。 3、本招标项目共发 壹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建筑装饰装修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⑤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可选条件: ①综合楼总承包单位系“苏中建设集团”驻如工程项目部,进场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我单位的统一管理。 ②综合楼工程项目为“扬子杯”工程。 ③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款。 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银行资信证明;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7)项目经理安全证书; (8)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 。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带来核对。使用《备案资料证明书》的企业,须带单位介绍信、业绩证明原件。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由投标经办人(必须是报名时所登记的经办人)或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招投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放。 6、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 7 月 4 日8:00至17:00时(工作时间)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大厅(海阳路396号)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盖章): 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如皋营销部 2008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