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机招标公告

照相机招标公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照相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简要技术说明

数 量

采购预算金额

KFQ2017-71#

照相机

照相机


见以下附件要求

1台

5000元


(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三)售后服务: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一年包换,三年保修,非本市企业必须在萍乡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 7月19 日9 时30 分之前密封至萍乡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126室投标箱内)。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7 月19 日 9时 30分。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钟艳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 月11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
(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照相机套机详细参数



主要性能:

产品类型微单

产品定位套装相机

操作方式全手动操作

传感器类型Exmor APS HD CMOS

传感器尺寸APS画幅(23.5*15.6mm)

最大像素数2500万

有效像素2430万

光学变焦3.1倍

影像处理器Bionz X

最高分辨率6000×4000

图像分辨率3:2
L(24M):6000×4000
M(12M):4240×2832
S(6M):3008×2000
16:9
L(20M)(6000×3376)
M(10M)(4240×2400)
S(5.1M)(3008×1688)

高清摄像全高清(1080)

镜头特点:镜头类型伸缩式

等效35mm焦距24-75mm

镜头结构8组9片(1片低色玻璃片和4片非球面镜片)

镜头说明镜头型号:E PZ 16-50 f/3.5-5.6 OSS(SELP1650),实际焦距:f=16-50mm

广角镜头是(超广角)

长焦镜头否

对焦方式增强型混合自动对焦(相位检测自动对焦+快速智能自动对焦)
对焦模式:自动AF,单次AF,连续AF,DMF,手动对焦
连续自动对焦锁定
眼控对焦
预测对焦控制
焦点锁定
支持4D对焦

对焦区域广域,区,中间,自由点(L,M,S)

对焦点数179点(相位检测自动对焦),25点(对比检测自动对焦)

对焦辅助方式对焦辅助灯(内置LED,约0.3m-约3.0m)

最大光圈F3.5-F5.6

功能参数:无线性能WiFi
智能手机观看,传送至电脑,电视观看

NFC功能支持

其它功能USB充电,DRO优化功能,自动HDR功能,自动构图功能,智慧式变焦(约1.4倍或约2倍可选),清晰影像缩放(最大约2倍),调出存储,AF驱动速度,AF跟踪持续时间

存储参数:存储卡类型SD/SDHC/SDXC卡/MS记忆棒

文件格式图片:RAW,RAW+JPEG
视频:AVCHD,MP4

接口参数:HDMI接口支持(Micro HDMI)

其它接口USB2.0

电池性能:电池类型锂电池(NP-FW50)

续航能力约310张(取景器),约360(LCD)张(根据CIPA标准)

外观设计:外形特点大屏幕

机身颜色黑色,银色

外形尺寸120×66.9×45.1mm

产品重量285g(仅机身)

其它性能:麦克风/扬声器支持

编辑能力放大视图,影像旋转

播放模式柱状图指示/索引回放

其它性能创意风格:标准,生动,中性,清澈,深色,轻淡,肖像,风景,黄昏,夜景,红叶,黑白,棕褐色
自动关机:10秒,20秒,1分钟,5分钟,30分钟后关闭

相机附件:包装清单ILCE-6000单机身x1
电源适配器x1
Micro USB连接线x1
可重复充电电池(NP-FW50)x1
肩带x1
眼罩x1
镜头 E PZ 16-50mm F3.5-5.6 OSSx1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 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 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 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 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相机 税务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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