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锦屏镇中心小学校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施工)
蓬安县锦屏镇中心小学校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施工)
经蓬安县教育局招标委员会批准,我单位项目(编号:蓬教建2017-027号)拟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E方式)》通过随机抽选(摇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选(摇号)活动。
一、随机抽选(摇号)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 蓬安县锦屏镇中心小学校 |
项目名称 | 食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蓬安县锦屏镇中心小学校内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7年07开工,工期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改建食堂367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中央(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45万,自筹资金0万元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5%;民工工资储备金5%。 |
随机抽选(摇号) 招标内容 | 项目施工招标 |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不低于(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不分包、不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随机抽选(摇号)。
三、报名及购买随机抽选(摇号)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随机抽选(摇号)的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1.授权委托书;2.保证金(银行进账单);3.身份证原件。到我单位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购买随机抽选(摇号)文件(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我单位公示栏和蓬安县政府门户网(www.pengan.gov.cn)同步发布。报名时间共3个工作日。即从2017年07月12日蓬安县政府门户网发布随机抽选(摇号)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7月14日18:00点截止。
3.拟参加本项目随机抽选(摇号)的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我单位下列基本账户缴纳工程发包价5%的随机抽选(摇号)保证金,未中选申请人的保证金在随机抽选(摇号)结束后3日内退还(不计息),中选申请人的随机抽选(摇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户名:蓬安县锦屏镇中心小学校
开户行:蓬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锦屏信用社
4.本项目采用的报价方式、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单位:万元。
合同内容 | 报价方式 | 发包价 | 随机抽选(摇号)保证金(发包价5%) | 备注 |
工程图纸及财评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固定总价 | 42.55 | 2.1 |
四、投标方式
拟参加随机抽选(摇号)的申请人在随机抽选(摇号)前将投标文件(详见:随机抽选(摇号)文件要求)装订成书,递交至蓬安县教育局2号楼四楼基建办视频监控会议室进行强制性资格审查。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蓬安县锦屏镇中心小学校
地址:蓬安县锦屏镇正东街10号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186*****891
2017年07月11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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