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服装采购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唯一书面授权的供应商(如果最终制造厂家自己来参加投标,则该设备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服装采购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HX2017-012) 3、预算编号:18-17-100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预算金额:18万元;(2)主要内容:执法服装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以询价文件为准)。投标报价若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交付地址:详见标书 6、交付日期:详见标书 7、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元(国库资金:1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07-12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必须于2017-7-12上午9: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7-18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在网上报名成功。★实质性商务条款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4、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证明(加盖单位公章);6、“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截图并加盖公章); 如投标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则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需按上述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2、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7-12 09:30:00至2017-07-19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参数投标。 3、获取询价通知书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7-07-2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7-07-24 09:32:00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C322室 2、询价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C32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代表带好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询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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