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暑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Report


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暑期维修工程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暑期维修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暑期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沙洲西路109号

2.工程规模:1、食堂内原吊顶拆除后新做铝扣板吊顶,面积600平方米。2、食堂采光玻璃天棚拆除后新做耐力板,面积300平方米。3、拆除屋面原防水层后新做防水卷材及满铺油膏基层用防水砂浆修补,面积1700平方米。4、内外墙面涂料面层拆除后新做,涂刷面积2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001001

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暑期维修工程

公开招标

41.00

2017/07/11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07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7年08月2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12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3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已加入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Ⅲ组(含)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8)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2017年4月-2017年6月)缴费清单原件,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10)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已加入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Ⅲ组(含)以上,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五、公告其他内容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E****************001001 1. 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的江苏张家港市中等专业学校暑期维修工程已经获得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批文号:张发改许[2017]131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沙洲西路109号。 (2) 工程规模:1、食堂内原吊顶拆除后新做铝扣板吊顶; 2、食堂采光玻璃天棚拆除后新做耐力板;3、拆除屋面原防水层后新做防水卷材及满铺油膏基层用防水砂浆修补;4、内外墙面涂料面层拆除后新做。 (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1、食堂内原吊顶拆除后新做铝扣板吊顶,面积600平方米。2、食堂采光玻璃天棚拆除后新做耐力板,面积300平方米。3、拆除屋面原防水层后新做防水卷材及满铺油膏基层用防水砂浆修补,面积1700平方米。4、内外墙面涂料面层拆除后新做,涂刷面积20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41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4)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招投标方式。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6、请申请人于2017年 7月 12日至2017年 7月 13 日每天 8 时 30分至 17 时 00分到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报名,并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为2017年 7 月17 日14时30分止,在此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进行登记;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7.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8)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2017年4月-2017年6月)缴费清单原件,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10)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已加入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房屋建筑Ⅲ组(含)以上,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8、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9.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都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同时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1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苏建明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 联系人:陆燕静 传真:****-******** 电话:****-******** 邮编:215600 项目组组长:魏丽勤 上岗证编号:苏招E044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7月 12日至2017年7月 13 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沙洲西路109号

地 址:

张家港市华昌路28号新鸿基大厦403-405室

邮 编:

215600

邮 编:

联 系 人:

苏建明

联 系 人:

魏丽勤

电 话:

139*****589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0@qq.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暑期 学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