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珠江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电视分公司器材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珠江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电视分公司器材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佛山珠江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电视分公司器材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58-0801SZTC5522G)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包组号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01
电视制作播出网络扩展
1
批
82.5万
02
电视摄录设备(1)
1
批
13.5万
03
电视摄录设备(2)
1
批
41.5万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包或多包的内容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单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报包号全部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用途:自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并对所投的主要设备出具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原件证明;
3、01包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则必须要有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02包和03包投标人如果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则投标人必须要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厂家供货原件证明,若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则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渠道(进口报关文件原件);
4、 投标人必须具备类似项目的2个或以上的成功案例,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在珠三角洲有专职服务机构,并保证有足够对主要产品的操作使用的培训能力,且对主要设备要求提供厂家技术培训,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7月2日8时30分起至2008年7月21日17时30分(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A;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原件证明;
3、所投主要产品供货原件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7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23日10时00分。
3、开标时间:2008年7月23日10时00分。
4、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楼A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冼先生、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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