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10: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 09:00至2017年08月07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8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9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成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内7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成程:****-********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GS-ZFCG-2017-ZC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内7号楼
联系方式:成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一批,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项目采购共分A、B包。
A包:省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一批,具体数量及设备规格参数:本项目包含智能会议分布式管控系统、无纸化办公系统、多媒体点播系统,需充分考虑各系统之间的兼容性,提供统一的使用与维护界面,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的A包部分。
B包:市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会议系统一批,具体数量及设备规格参数:本项目包含智能会议分布式管控系统、无纸化办公系统、多媒体点播系统,需充分考虑各系统之间的兼容性,提供统一的使用与维护界面,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的B包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项目参与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公司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声明。采购人通过任何途径发现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依法按虚假投标处理);(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查到不良行为记录的,作无效投标处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至2017年08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 ****-********,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勘察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勘察地点:即项目实施地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
4、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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