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农村经济管理局的委托,拟就恩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招标,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HYES-ES-2017-079
三、采购内容:对全市约19万户确权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使其达到国家、省、州、市四级验收标准。项目工作地点:恩施市境内。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恩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四、项目预算金额:本采购项目概算金额27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为14.00元/户,据实结算。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档案整理”相关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止(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政务服务大厅招标文件出售处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8 月8日09:00至09:3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8 月8日09:3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 晖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电 话:****-*******
采 购 单 位:恩施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联 系 人:翁燕飞
电 话:134*****288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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