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西园新村幼儿园教室塑胶地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函

合肥市西园新村幼儿园教室塑胶地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函

项目编号:shcg2008-042
尊敬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西园新村幼儿园的委托,拟就合肥市西园新村幼儿园教室塑胶地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cg2008-042)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肥市西园新村幼儿园教室塑胶地板采购项目。(详见附件,附件需至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二、采购项目性质:
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属于 货物 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所投产品的授权或代理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交的谈判资料(投标文件)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详见附件二)原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4、 国家要求的从事该行业必须具有的资质(如果有的话)
5、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需要)
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7、产品授权或者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需要)
8、相关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如果有的话)
10、 类似成功项目案例证明(如果有的话)
1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明(如果有的话)
12、授权厂家或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质量认证(如果有的话)
13、类似项目业绩(如果有的话)
14、报价书;
15、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信、荣誉等)。
注意: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时间及地址:
若贵单位(供应商)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8年7月6日17:00之前向我中心密封投标(报价前需至采购中心登记领取详细采购内容)。采购中心地址: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处向西100米(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08室)。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2 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六、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工程内容、工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谈判小组评审,则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七、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方式(所谓全费用是指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及工期的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只有总价而没有分项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的报价范围为采购中心提供附件上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死,决算时不再另行调整。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宗校长 139*****008(8小时工作时间内联系)
3、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5、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投标人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谈判;
6、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一次报价、材料选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7、谈判顺序按照签到顺序决定,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能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
8、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
9、成交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至施工完成且通过业主单位的验收),向我中心缴纳合同总价1.5%的中标服务费;
10、投标人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11、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12、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由业主单位自行办理支付事宜,施工结束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无息)。
九、工期要求 :
工期:接甲方开工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
十、联系方法:
单 位: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处向西100米(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6楼608室)
联系人:刘东海
电 话:****-*******
十一、其他:
附件一:合肥市西园新村幼儿园教室塑胶地板采购项目相关说明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附件三:报价书
附件四:最终承诺报价书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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