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 ANJ160705-07SG
南京市公安局建设项目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6]26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706.9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6706.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玄武区东方城68号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标段内地下室、1-20层原建筑部分墙体及设备拆除、室内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且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的全部工作内容)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42220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2年07月0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施工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具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和设计方签字且盖章,缺少视为未提供),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 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1.材料样品。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次资格审查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3)如投标人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前自行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完善数据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
(4)本次资格预审对其他人员不作到场要求,但对所报项目负责人答辩到场要求如下:投标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所报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
(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所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六个月(2017年01月至2017年0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社保中心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均采取电子网络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7)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招标澄清或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到户)、电汇、保函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到户)、电汇、保函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9)本项目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务办公、商城、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地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7月12日11时1分到 2017年7月19日11时1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016室
招标人邮编:210042代理机构邮编:210017
招标人传真:无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周主任代理机构联系人:胡继卫
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018、138*****254
招标人电子邮箱:无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ytgcz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技术服务 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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