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琴房暖气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琴房暖气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音乐学院 学生琴房暖气更新工程 (项目编号:AHGP-2017-D-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音乐学院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学生琴房暖气更新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学生琴房暖气更新工程 2.项目编号:AHGP-2017-D-01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项目需求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库[2017]2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部人员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其他项目部人员详见招标文件。5.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6.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授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磋商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7-13到 2017-07-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7-24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7-24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伟哲:********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804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音乐学院、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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