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渔业油补政策调整资金2016年天津市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制作、运输与投放监理招标公告

国内渔业油补政策调整资金2016年天津市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制作、运输与投放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国内渔业油补政策调整资金2016年天津市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制作、运输与投放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049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国内渔业油补政策调整资金2016年天津市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制作、运输与投放监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国内渔业油补政策调整资金2016年天津市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制作、运输与投放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049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服务天津市2017年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制作与运输投放监理服务,主要规格为1.5米×1.5米×1.5米,数量为5000块25.3


三、项目预算
25.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68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证明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响应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供应商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均应具有相应资格的IC卡;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外地监理企业在询价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5.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7-12 到 2017-07-1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现场领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3 14:00
2.开标时间: 2017-08-03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房克欣、周桐、常柳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通街5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艺:***-********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8-采购文件.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 制作 人工鱼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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