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拱北厂三期曝气器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拱北厂三期曝气器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拱北厂三期曝气器膜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GPC2008-166CG
2、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拱北厂三期曝气器膜采购项目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
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08年7月2日起至2008年7月10日,出售标书时间每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06-13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8、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5: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楼第二评标室。
10、投标人可以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注册(注册网址:www.cngpc.com)。
11、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为曝气器膜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③ 2005年以来完成的曝气器膜采购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可提供采购人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曝气器膜使用单位的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5万吨/天。
12、谈判时间及地点:2008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5:00;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第二评标室。
13、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谈判或放弃本次谈判活动。
14、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06-13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15
电 话:0756-*******
传 真:0756-*******
联 系 人:石磊、左伟
网 址:http://www.cngpc.com
开户银行:珠海市商业银行
户 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帐 号:06-2****-********12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08年7月2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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