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博湖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案教参用书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方式的公示
新疆巴州博湖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案教参用书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方式的公示
新疆巴州博湖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案教参用书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博湖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案教参用书项目
二、采购单位名称: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三、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规模、内容:本次采购包括2017年春季学生教材、教师教学用书、教案教参等。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博湖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年春季均需采购教案教参等教学用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华书店博湖县连锁分店(供应商)提供。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华书店博湖县连锁分店也是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州教育局指定的具有教材教辅用书发行资质的博湖地区企业,与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合作多年,服务质量较好。目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华书店博湖县连锁分店已就本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华书店博湖县连锁分店
地 址:博湖县中华南路
电 话:186*****968
供应商预报价:181436.04元
六、专家论证意见:
博湖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案教参用书项目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专家组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华书店博湖县连锁分店也是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州教育局指定的具有教材教辅用书发行资质的博湖地区企业,与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合作多年,服务质量较好。目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华书店博湖县连锁分店已就本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组成员:
张战科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委员
常江云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书记
刘丽华 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研室主任
七、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7月11日起至7月18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联系方式
博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博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张战科
电话:189*****189
新疆巴州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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