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受 沈阳市财政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空调设备 ”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空调设备
2. 采购项目编号:2008-0413(2)/CG(P)********
3. 采购项目内容:机房空调设备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沈阳市财政局中心机房空调 | 1套 | 一、机房专用空调招标范围 1. 国际知名机房专用空调,品牌:意大利海洛斯、美国艾默生-力博特、德国梅兰日兰。 (1)机房专用空调两台 要求单压缩机系统,总冷量不小于27KW(24℃,50%工况数据),显冷量不小于25KW(24℃,50%工况数据),下送风、上回风,要求空调设备为大风量(风量不小于6700m3/h)。365天×24小时长期运行空调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15年。 (2)天花板嵌入式变频空调3HP两台,容量(制冷/制热)大于7.1/7.8kw。 (3)天花板嵌入式变频空调5.5HP三台,容量(制冷/制热)大于12.3/14.0kw。 2. 此次招标范围包括机房专用空调、天花板嵌入式空调机组的设计、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工作。还包括机组本身、室内机与室外机之间连接的紫铜管、保温材料、冷媒、安装辅材等。 3. 机房专用空调主机及主要元部件、室外风机等如是国外进口产品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报关单。 4. 资格要求本选型技术要求提出了通信机房专用空调的选型原则、技术要求、技术文件、服务等要求。 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先进、符合国际国家标准、成熟可靠且在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试用产品。 6. 投标人须说明机房专用空调、天花板嵌入式变频空调所采用的主要元器件、设备等的名称、规格、单价及制造厂家,列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 7. 投标人须提供保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到货后,不再进行其他任何购买,即可安装、调试、使用。 8.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授权的独立法人公司,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并提供经生产厂商培训认可的工程师认证书,或提供生产厂商3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技术服务响应速度应为4小时到达现场。 9. 设备生产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10. 需在合同生效后45天交货。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机房专用空调机组 1. 机械性能: (1)外观工艺、检查:机柜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2)操作及维修安全、方便。 (3)部件结构工艺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接插件牢固;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标牌、标记:应平整清晰。 (4)具备抗震措施。 2. 电气性能: (1)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 (2)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220/380V +10% -15%。 (3)频率:50HZ 2HZ。 3.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适应环境: 温度:室内 -10℃ +30℃ 室外 -30℃ +45℃ 湿度:≤95%RH 5. 机组性能: (1)总冷量不小于27KW(24℃,50%工况数据),显冷量不小于25KW(24℃,50%工况数据),下送风、上回风,要求空调设备为大风量(风量不小于6700m3/h)。 (2)压缩机采用技术成熟的高效涡旋式压缩机,注明品牌、原产地及输入功率。 (3)机房专用空调应具有高效节能性,压缩机具有较高的能效比。 (4)机房专用空调应能按要求自动调节室内温、湿度,具有制冷、加热、加湿、除湿等功能,温、湿度波动超限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5)温、湿度及精度要求: 温度:精度22℃±0.5℃(16~25℃可调); 湿度:精度±2%(45~65%可调)。 (6)噪声值要求:室内<55db; 室外<45db。 (7)电加热器:三级电加热,额定功率不<5.8KW。 (8)要求具备两套独立的室内(外)风机和电机,确保机组的高可靠性。 (9)机房专用空调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万小时。 (10)机房专用空调的加热性能:具备电子再热器。 (11)机房专用空调的加湿性能:应采用不受水质影响的电极式(或远红外型)加湿器,加湿量不低于9kg/h。 (12)所安装的过滤器应保证机房的洁净度达到A级机房的要求(直径大于0.5m的灰尘粒子浓度18000粒/升。 (13)机房专用空调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先进的微处理控制器应采用先进的模糊逻辑控制或PID调节技术,具有LCD大屏幕多行中文显示器,能显示温湿度曲线,具有图形显示机组内各组件的运行状态的功能,应具有大容量的故障报警记录储存的功能,存储历史告警信息不小于400条,机组应具有过压 、欠压等报警及故、障诊断,告警记录功能,自动保护,自动恢复,自动重启动等功能。 (14)控制系统应具有多级密码保护功能。 (15)联动功能:同一区域可以将机组进行统一控制管理。控制功能包括:备份自动切换功能,当群组中机组发生故障时,备份机组自动投入运行,提高空调系统的可靠性;轮巡:定时切换备份机组 ;根据机房内热负荷的变化自动控制机组中空调机的运行数量;达到节能的目的;避免竞争运行:避免同一机房内多台空调机同时运行在相反的运行状态(制冷/加热、加湿/除湿),达到节能的目的。 (16)机组应标配漏水告警器,探测到漏水时,机组应声光报警,并自动关闭加湿上水系统。 (17)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能提供下送风、上回风方式。 (18)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为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工况和负荷下的应用,机组的另配件规格统一并易于更换。 (19)除原配过滤网外,还需配金属过滤网。 6.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监控性能: (1)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具有方便的现场监控及远程监控能力。 (2)系统应具有三遥性能 遥测项目:送风温度、回风温度、送风湿度、回风湿度、显示机组工作状态等; 遥信项目:开/关机,电压、电流过高/低,回风温度过高/低,回风湿度过高/低,过滤器正常/堵塞,风机正常/故障,压缩机正常/故障等。 遥控项目:空调开/关机。 (3)系统应具备通信接口:具备RS232和RS485(或RS422)接口,且应具有良好的电气隔离(信号端子对地承受直流电压500V、1分钟不击穿或闪烁)。 (4)协议格式必须符合电网交1999(625)号文《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前端智能设备通讯协议》。免费提供通讯协议。 (5)准确度(对三遥量): 开关量和控制操作准确度应达到:100%; 模拟量精确度应达到:交流电量误差≤2%; 非电量误差≤5%; 设备显示面板或表头显示值应与从通信接口读出的三遥量值保持一致。 (6)双显示屏控制面板。 7. 室外机特性 (1)室外机必须满足快速维修要求,压缩机可快速更换。投标人须提出安装方案,保证牢固,且不影响建筑物其他功能,不影响大楼立面美观。 (2)室外机安装在一层室外,如空调是进口机组,要求室外机为配套原装室外机。 (3)室外机安装时需加装基础和底座,要做防水处理(楼板穿孔的地方)。 (4)机组应有隔振装置,运转过程中不得出现异常声响和振动,噪音不大于54dB,且有夜间低噪运行模式。 (5)压缩机应有良好的回油措施,回油运转时间短,降低对系统的污杂。 (6)机组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雨、防腐和安全防护性能。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除锈和防腐处理,在运输、安装、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 (7)机组表面应无划伤、斑痕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 (8)室外机工作电源:交流380V,50Hz,三相五线制。 (9)注明室外机电机是无级变速方式还是压力开关方式。 (二)天花板嵌入式变频空调机组 1. 适应环境: 温度:室内 0℃ +30℃ 室外 -18℃ +45℃ 湿度:≤95%RH 2. 机组性能: (1)容量:制冷/制热大于7.1/7.8kw 2台。 制冷/制热大于12.3/14.0kw 3台。 (2)压缩机采用变频式压缩机,注明品牌、原产地及输入功率。 (3)具有自动选择制冷、制热、模式运转。 (4)采用航空技术的三维螺旋风叶,实现静音运转。 (5)四出风口,自动摆动运转的三种模式。 (6)可引进室外新风,能有效防止酸雨等对热交换器的腐蚀。 (7)具有停电再启动功能。 (8)3HP和5.5HP室内机统一长宽。 (9)高扬程冷凝水泵。 (10)长效过滤网和弧形出风口设计,有效保持机器周围天花板清洁,并减少维护强度。 (11)机组须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冷媒,投标方需明确冷媒种类。 三、其它要求 1. 投标人中标后,保证对标书中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向用户提供所必需的各项服务。 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不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法律诉讼,如果发生诉讼,投标人必须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及诉讼费用。 3. 投标人必须列表表述"分项详细价格单",并提供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和报价。 4.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新出厂的产品,并且同类设备已经在有关单位使用,且在性能及质量方面能提供可靠证明。 5. 投标人若非设备原始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有原厂家的证明文件。 6. 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免费提供以下中文资料: (1)空调系统图、安装图纸及安装技术说明(包括安装、调试、验收标准、室内外机安装要求、冷媒管路、排水管路、电器线路的安装、冷凝水、制冷齐的保温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等)。 (2)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3)操作使用说明书目及维修、调度手册(应注明故障情况、原因及检查、排除方法)。 (4)附件、备件专用维修工具和仪表、仪器明细表。 (5)其它供用户使用的必备资料。 7. 交货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8. 项目现场:沈阳市财政局机房 |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进口货物,则发生的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需现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且投标人没有进出口代理资格的,投标人可以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完成时间:在合同生效后45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完成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就本项目出具的书面授权书(该书面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仟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辽财非[2007]507号”文件和“辽价函[2008]15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7月10日13: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政编码:110003
采购文件咨询:姜威 ***-********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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